2024年6月27日,受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委托,由省妇幼保健院(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承办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线上培训会”借助“云上妇幼”网络平台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3〕466号)要求,全面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全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及应用的规范化管理。
会议由省妇幼保健院王超院长主持并致辞,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杨杰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提出培训与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各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科(处)负责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管领导,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及系统上报人员,全省133家产前筛查机构和产前诊断机构医务科负责人、从事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1573名在各地分会场线上参会。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提出要综合防治出生缺陷,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黑龙江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实施方案》(黑卫妇幼发【2023】59号)要求,到2027年产前筛查率达到90%的目标。
会议聚焦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解读及报表管理说明,哈医大二院产前诊断中心刘梅梅主任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了非常细致和有针对性的重点解读,对规范我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同质化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省妇幼保健院优生遗传科郝玉庆主任医师详细梳理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报表填报流程和管理要求,省妇幼保健院优生遗传科许曙光主任对培训会进行了总结,此次培训对工作实用性与指导性非常强。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以及开展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将质控结果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校验。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充分运用各项质控指标,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针对质量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报表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相关数据。 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此次培训会梳理了全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控工作的方向与目标,助力全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改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