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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疫情期间患者就诊通知
2021-08-17 09:52:16 来源: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点击量:1527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疫情期间患者就诊通知


       近期,国内出现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引起的疫情,传播速度更快、病毒载量高,已波及数个省份。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从即日起,我院道外院区门诊科室全面实行网络分时段预约就诊。
一、网络预约
       微信搜索“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小程序→点击“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预约挂号,进行预约挂号就诊。
二、温馨提示
       1、我院无发热门诊,近期如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人员,请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2、境外返哈人员及云南、江苏、河南、福建、湖南省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哈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请直接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3、请来院患者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专用通道进入医院,请您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流调、手卫生,主动出示“行程码+龙江健康码”。不会智能手机操作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走绿色通道就诊。如未满70周岁无法操作智能手机老年患者,请有随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还没未办理身份证的新生儿、儿童等人员请配合填写纸质流调。
       4、疫情防控期间,为保护手术患者和儿童安全,门诊患者一名陪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注意保持1米间距。
       5、我院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实名制就诊,候诊时请保持安全距离,就诊时配合接诊医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6、请入院就诊患者携本人身份证前来就诊。
       7、如需到口腔、眼科、计划生育、男科等高危科室进行手术清创患者,请携带三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前来就诊。
       8、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